導讀:2月16日上午,江歌母親訴劉鑫(現已改名劉某曦)案在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。據九派新聞視頻報道,劉鑫在庭審前表示,我沒有退路...
2月16日上午,江歌母親訴劉鑫(現已改名劉某曦)案在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。
據九派新聞視頻報道,劉鑫在庭審前表示,“我沒有退路了,我現在已經站出來伸冤了,如果法律再對我進行一次確認,那我就只有死了”。
據百姓關注報道,15日,劉鑫透過代理律師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,一審法院的判決,不但沒有化解她和江歌媽媽的矛盾,反而使得江歌媽媽進一步認為她就是一個居心叵測之人,甚至認為就是劉鑫把江歌鎖在了門外,是劉鑫把江歌當成了自己的擋箭牌。
另據荔枝新聞報道,劉鑫稱 :“三叔媽媽對我的誤解,令我非常難受”“希望二審法院能還原事實真相,化解我和三叔媽媽的矛盾”。
此前報道
2016年11月3日,江歌在日本東京住所門外,被劉某曦的前男友陳世峰殺害,年僅24歲。
2017年12月20日,經過7天的庭審后,陳世峰因故意殺人罪、恐嚇罪被日本東京地方裁判所判處有期徒刑20年。
兇手入獄后,江秋蓮把江歌室友劉某曦訴至法院。江秋蓮認為,劉某曦雖沒有直接參與陳世峰對江歌的故意殺人行為,但對江歌的死亡存在無可推卸的重大過錯。
2019年,江秋蓮向山東青島城陽區人民法院遞交起訴劉某曦的起訴狀。
2021年4月15日,在山東省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。
2022年1月10日,該案一審宣判,劉某曦被判賠69.6萬元。在判決書生效前,劉某曦提出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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